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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

够。本着例不十,法不立的原则,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,对莫言这部作品的语言病象和问题,作较为细致的例示和分析。

一是不伦不类的文白夹杂。从鲁迅等人的经典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,倘能恰当地运用文言语汇和句式,可以增强白话文写作的表达力,甚至可以获得蕴藉、典雅的文体效果。但《檀香刑》中的文白夹杂是生涩的,失败的,有的甚至文理不通,让人别扭。例如:

“钱苍狼,你枪法如神,学识过人,本督赠金枪,委(尔)重任,将(尔)视为心腹,(尔)非但不知恩图报,反而想加害本官,是可忍孰不可忍也!本督虽然险遭(你的)毒手,但可惜(你的)才华,实在不忍(诛之)。但国法无情,军法如山,本督无法救(你)了。”(P232)

莫言让袁世凯在小说中讲的这一番不文不白,忽“尔”忽“你”的话,实在别扭,这与人物的身份及学识修养,是不相符的,与中国古典小说所强调的人物语言与人物性格的同一性规律,即金圣叹在《读第五才子书》中所说的“一样人,便还他一样说话”,是不相符的;而“之”是“他”的意思,因此,面对事主说“诛之”是不通的。另,在打铁的孙丙身上,也存在这种忽“余”忽“尔”忽“你”的情况。(P327)

“(知县夫人的)一纸遗书放在身旁。上写着:……不敢苟活,(猪狗牛羊)。忠臣殉国,烈妇殉夫。千秋万代,(溢美流芳)。妾身先行,(盼君跟上)。……”(P506)

“溢美”与“流芳”,一为否定义,一为肯定义,意思并不相侔,故不可并列,而其它两句加点的句子似乎都太白,与上文语体及语境很不谐调,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。

“夫人啊!夫人你深明大义服毒殉国,为(余)树立了(光辉榜样)……”(P506)

“余”与“你”已够别扭,而将“余”与“光辉榜样”放在同一句中,完全破坏了家破人亡的悲剧感,给人一种荒唐、可笑的印象。

“袁世凯笑着说,‘铁路通车之后,高密县就是大清国的(首善之地)了。到时候如果你还不能升迁的话,油水也是(大大的)……”(P475)

“首善之地”义同“首善之区”,意指一国之首都,故不宜如此使用,或可改之为“最富的地方”。另,“大大的”似乎既不是“民族的”,也不是“民间的”,出之于袁世凯之口,令人大跌眼镜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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