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脚步,离开了陆砚的房间。
那素白的身影消失在门帘后,像一缕飘散的烟。
云仲卿拖过一张矮凳,在离陆砚不远不近的地方坐下,也不说话,只是从腰间摸出个磨得油亮的旧锡酒壶,拔开塞子,仰头“咕咚”灌了一大口。
辛辣的酒气瞬间在狭小的空间里弥漫开来。
他长长地哈出一口酒气,抬手用袖子抹了抹嘴边的酒渍,目光落在陆砚脸上,带着探究和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。
“贤婿,感觉怎么样?胸口还闷不?那郑公子…唉,咱小门小户,惹不起啊…”
他摇着头,语气是那种底层胥吏特有的、对权势的畏惧和认命,但陆砚能感觉到,他那浑浊眼底深处,藏着别的东西。
陆砚微微睁开疲惫的双眼,有气无力地哼哼:“还…还行…就是浑身没劲儿…骨头缝里都疼…”
他巴不得所有人都觉得他虚弱得快死了,越窝囊越好。
苟命第一要义:降低存在感,尤其是降低在郑元明那类人眼中的威胁值。
只是可惜,他已经娶了云知微,只要活着,就是郑元明除掉他的理由。
他必须要赶紧想办法解决这个麻烦才行。
“嗯,伤筋动骨一百天,何况你这水里泡过,寒气入体,得慢慢将养。”
云仲卿点点头,又灌了一口酒,目光在陆砚身上巡视着,像是在评估一件物品的价值,或者…风险。
“家里…没啥好东西,回头让你娘给你弄点温补的。”
他说着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悬挂的一个物件——那是一个约莫半尺长的深褐色旧竹笔管,表面油亮光滑,显然被人摩挲了无数遍。
笔管的一端有着明显的磨损的痕迹。
陆砚注意到了这个细节。
但他并没有在意,一个衙门里的书吏,随身带着一支笔,很正常,也很合理。
“多谢爹关心。”
他继续闭上眼睛,只用耳朵捕捉着周围的动静。
一方面,他的身体现在确实很虚弱。
另一方面,出于苟命的需要,他也必须装出一副虚弱的样子。
就在这时,一阵急促而略显沉重的脚步声从后院传来,伴随着一个带着火气、语速极快、穿透力极强的女声:
“云仲卿!你个老酒鬼!都什么时候了还灌你那猫尿!”
“微微吓得脸都白了!还有那挨千刀的郑家小子,欺人太甚!真当老娘是泥捏的不成!”
门帘“哗啦”一声被用力掀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