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母亲中年发胖的身体里面有一种强悍的、一定要支配别人的气势。她一说话,两个鼻孔就有力地开张,好像是三个嘴巴在说话。我一直觉得她更像是于世杰的母亲,因为他们的性格更相像。再说了,我身上穿的这件全毛花呢西装,是母亲压在箱子底下的最昂贵的陪嫁,珍藏了三十一年,每天夏天,她都要把它拿出来晒太阳,晒过之后,等它凉透,再放上防虫的樟脑球,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收入箱子最底层。即便她每年只为这块心爱的全毛花呢花费了二十四个小时,三十一年来,她的青春与精力,也有七百四十四个小时付与了这块呢料。最后,这块昂贵的呢料却没有穿在她自己身上,她把它穿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。就冲这一点,我也不忍违逆母亲的意思。
父亲发生了意外几个月之后,只要谈起来,我还会哭得昏天黑地。母亲都认为我过分了,她很纳闷,问我:“你怎么哪?就是因为你小时候,他经常带你到麦地里玩耍?”我点头,又忍不住要哭。母亲凡事都要找寻原因,只有原因与结果的分量等同,她认为才合情合理,否则,她会嗤之以鼻。哪个小孩子不被父亲带着玩耍呢?仅仅因为我小的时候,经常在父亲的麦地里去玩耍,三十岁上,父亲去世了几个月,还哭得一脸鼻涕一脸泪,母亲就有一点瞧不起我了。她说:“人总得是有一点精神的。亲人去了,我们哀悼他。可是,活着的人要好好活下去才是!”
母亲不知道,在我这里,原因是没有大小之分的;在别人眼里的许多小原因,在我这里非常重大;别人的许多重大原因,在我这里,则常常轻于鸿毛。母亲还不知道,我父亲把这一趟去美国的公差,看的是多么重大,重大得相当于他事业上的一次嫁接和杂交。父亲是一个善于忍让善于克己的人,他从来不提出自己的个人要求。只有在获得亲人大力支持的时候,你才会看见他踌躇满志的向往。嫁接和杂交,是一种革命,住往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。这个认识,是我在父亲的麦地里收获的。父亲守护着他的麦地,一再地警告嬉闹着的我,我的弟弟,还有我的同学上官瑞芳。他把我们当做大人,郑重其事地说:“请你们切记不要糟蹋我的麦地。它们不是一般的麦子。它们是杂交品种。为什么要杂交?因为近亲繁殖容易退化,杂交可以优化小麦的品质,新的品种会更加强健,产量更高,适应性更强。从而,对人类的贡献就更大。懂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