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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章

要是莫言不刻意交代,他写这书是要献给母亲的,大概人们的谴责声还会小点,他既想献出,那就是误导读者了。

莫言的每一篇小说里,其实都是既审丑也审美的,只不过他的“审丑”,比起旁的作家来更频繁一些,爱走极端,喜欢写到极致,让神经脆弱的人受不了,引起广大的争鸣,变相地,就迎合了市场。

到后来,他似乎进一步地把这当了“恶作剧”来使劲,特点被变本加厉地强化、突出,有意违背了一些常规意义上的美学原理或原则,去达到惊心动魄的效果。

从一方面说,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他的特色。

从另一面说,凡事过度了,从反方向上“迎合”了什么、“批判”了什么,效果不一定就好,不一定真如你信誓旦旦声明的那样。

写时你可以很自由、很随意,这是你的权利,至于读者接不接受,抱怨不抱怨,骂不骂娘,那就是读者的权利了。

因而,只要不在乎,你怎么写都行。

这就涉及一个量与度的问题。

一般人的意识里,不太赞成一切的夸张和卖弄。

“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,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,下至戏里的献丑表功,都是言过其实、表过其里的。”

同时,你的“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,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,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……”

也就是说:“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……太过火的成分,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。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,不过,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(too muth of a good thing),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判为俗气。”

“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(default),是正面的过失(fault)。”

俗气了的“他们不反对风雅,他们崇拜风雅,模仿风雅,自以为风雅”。

莫言的既过量,又过度,还不许人批评,认为“我是一个出身底层的人,所以我的作品中充满了世俗的观点,谁如果想从我的作品里读出高雅和优美,他多半会失望……什么鸟叫什么调,什么作家写什么作品。我是一个在饥饿和孤独中成长的人,我见多了人间的苦难和不公平,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和对不平等社会的愤怒,所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作品”,这就不忠厚,显得有点狡辩了。

世俗不世俗、高雅不高雅、优美不优美,与作家的出身高低、饥饿孤独、同情愤怒等等,是没有什么必然瓜葛的。莫言觉得有联系,那不过在强词夺理。

强词夺理了而不知,他的不少尝试就“俗气”了、“小气”了。

最好的例子便是他的有些语言,自以为“我真是才华横溢,出口成章,滔滔不绝,而且合辙押韵”了,其实里面有不少是华而不实的虚架子。

上面这句“才华横溢,出口成章,滔滔不绝”,三个成语指意相同或相近,就很罗嗦。

至于其他内容,我们不妨先具体地看看他对杀人主题的研究与过度描述。

《红高粱》中,日本鬼子逼孙五为罗汉大爷剥皮那一节,尚只是初露头角、新试锋芒,只写剥皮过程本身,没有什么余墨闲情去把玩,考证。

但即使简练成这样,在当时也是比较刺激的、颇多谴责与争议的:

孙五……提起水桶,从罗汉大爷头上浇下去……把罗汉大爷擦洗得干干净净……孙五的刀子在大爷的耳朵上像锯木头样锯着。罗汉大爷狂呼不止,一股焦黄的尿水从两腿间一蹿一蹿地滋出来……孙五把罗汉大爷那只肥硕敦厚的耳朵放在瓷盘里。孙五又割掉罗汉大爷另一只耳朵放进瓷盘里。父亲看到那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,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……

孙五弯下腰,把罗汉大爷的男性器官一刀旋下来,放进日本兵托着的瓷盘里……日本兵把瓷盘放到狼狗嘴下,狼狗咬了两口,又吐出来。

罗汉大爷凄厉地大叫着,瘦骨嶙峋的身体在拴马桩上激烈扭动。

孙五扔下刀子,跪在地上,嚎啕大哭……孙五操着刀,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,一刀刀细索索发响。他剥得非常仔细。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,露出青紫的眼珠,露出了一棱棱的肉……不成形状的嘴里还呜噜呜噜地响着,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。孙五已经不像人,他的刀法是那么精细,把一张皮剥得完整无缺。大爷被剥成一个肉核后,肚子里的肠子蠢蠢欲动,一群群葱绿的苍蝇漫天飞舞。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倒在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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