、邻里关系……繁华的物:酒店、饭局、俱乐部、摩登时尚、阶层社交……在叙述这一切的时候,作家的秩序意识——或曰“世俗规范”意识——时时流露出来,有时是无形的流露,有时则是流露在行文里,流露在那种中产阶级式的、“规则掌握者”的优越感语调中:“那两个小妹妹都有些呆,做梦人的表情。这是年轻,单纯,生活在小天地里,从来不曾接受过外人馈赠的小姐。所以,对自己得不着的东西想也不敢想的。这就是本分。别看这城市流光溢彩,繁华似锦,可那千家万户的宝贝女儿,都是这样的本分人。其实是摩登世界磨炼出来的,晓得哪些是自己的,哪些是人家的,不能有半点逾越,这才能神色泰然地看这世界无穷变幻的橱窗。”“到底是自知没有骄人的青春,很识相知趣,一点不放纵任性。”(王安忆:《新加坡人》,《收获》2002年第4期) “虽然在上海生活了三十年,奶奶并没有成为一个城里女人,也不再像是一个乡下女人,而是一半对一半。这一半对一半加起来,就变成了一种特殊的人。她们走在马路上,一看,就知道是个保姆。” (王安忆:《富萍》,第5页,湖南文艺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)“本分”、“识相知趣”、“一看,就知道是个保姆”……虽然这些只是一种认不得真的叙述语调,但是它们表明王安忆观察人与外部世界的角度——阶层标志、世俗规范已成为她近年作品的核心内容。如果说文学的重要价值之一,就在于打破世俗等级规范加诸人类的物质羁束,代之以只有在上帝面前才会有的精神平等与灵魂自由,那么王安忆的近年作品则表明她已放弃这一价值路向,转向了对世俗规范和现实秩序的认同。如果追溯得远些的话,王安忆的这种认同,可以说是对“绝圣弃智”的道家自然主义传统和“长幼有别,尊卑有序”的儒家等级传统的回归。在一个权威主义和国家主义盛行的时空里,一个经典化作家选择此种价值立场是令人扼腕的(当然,无庸讳言,笔者的如此感叹也是源于另一种意识形态的立场)。